2024-01-09 16: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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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国有空闲地的管理,科学合理利用土地,现我司拟将国有空地用地南水镇巨涛石油公司旁的3154.70平方米地块进行公开竞价选取合作管理单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珠海市金湾区南水镇巨涛石油公司旁,用地面积为3154.70㎡,现状用地为国有空闲用地。
二、竞价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公开报价方式,价高者为最终中价单位。
三、竞拍起价、竞拍保证金、使用期限及用途
竞拍起价:每月5元/平方米,年合作费用为189,288.00元;
竞拍保证金:15,774.00元;
使用期限:2年;
用途:临时停车场。
四、竞价方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不接受个人竞标);
(二)竞价方为珠海市注册的公司。
五、报名时间、地点、方法
(一)报名时间:2024年1月9日至2024年2月6日(9:00-12:00、14:30-18:00) 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二)报名地址:珠海市金湾区南水镇浪白西路223号惠民小区综合楼4楼珠海市水中泱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小姐 电话:0756-7220801
(三)报名方法:
1、竞价方按照公告日期到珠海市水中泱有限公司现场报名;
2、竞价方报名时应向负责人提交以下材料:
(1)法人、其他组织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竞价单位为珠海市注册的公司,应提供相关证明(加盖公章);
(4)竞价方所提供文件由需求方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并提交保证金者方可参加竞投。如报名所提供资料存在虚假或者伪造情况,为无效报名,不得参与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定标原则
1、本项目采用现场公开竞价交易方式,交易公告期满,如公开征集只产生1个竞买人,委托方对项目(竞价的)以底价协议成交;
2、如公告期满产生两个及两个以上竞买人,则由我司另行通知竞买人至现场进行公开报价,报价资料密封处理,具体格式详见附件3报价单。
七、其他事项
1、竞价方应对标的物进行充分了解,竞价方参加竞价,视为接受标的现状和本公司的交易规则。
2、竞价方不得由他人代付保证金(交款人与竞买人名称需一致)。
3、报名完成以竞价人成功缴纳保证金的时间为准,为避免因与银行系统对接会造成到账延迟,建议竞价方应密切注意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最好在报名截止前一天完成保证金的缴纳手续,如无法按时到账,竞价方将无法报价,后果自负。
4、竞价标的物以现状交付。竞价方投标前应自行对标的物现状进行现场勘查并承担中价管理风险。
5、竞价方须联系委托方对标的进行现场查勘,没有对标的进行查勘者被视为接受标的现状。竞价方办理报名手续后视同竞价方已进行现场踏勘并接受标的现状,竞价方不得在中价后以未踏勘现场为由对标的数量、质量、规格、周边环境和设施等情况提出异议。现场查勘联系人:郑小姐,联系电话:0756-7220801。
6、风险提示:委托方特别提示意向竞价方,合作期间若标的物因*主管部门*策指令包括但不限于城市规划的变更或城市建设的需要等需收回的,中价方必须无条件立即终止合同并在规定期限内腾退撤场,由此而致的所有经济损失和后果均由中价方自行承担,委托方将不予任何补偿也不承担任何责任。
7、竞价保证金由各竞价方转账至指定银行账户。没有成交的竞价方的竞价保证金,于竞价结果公布后 5 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原路退还;确定为中价方的竞价保证金,在其签订了合同且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原路退还。中价方放弃成交资格的或拒签合同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竞价保证金转账到以下账户。竞价保证金指定银行账户如下:
户名:珠海市水中泱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444000918013000312165
开户行:交通银行珠海港区支行
8、合作期内,中价方管理过程中可能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费、卫生费、管理费、通讯费、税费等一切费用)均由中价方承担,中价方应自行按时缴纳。场地及设施的管理、维护、保养及维修:合作期内,标的场地及其相关设施包括地面、照明、水电设施、地下管道、消防设施等的管理、维护、保养、维修责任及费用均由中价方负责。
9、竞价的场地为现状交付使用,委托方不负责清场,中价方已充分了解标的现状,承诺自行解决堆场所需的所有设施设备,承担使用过程中的一切费用及责任,详见附件4合同模板。
10、竞价的物用途为临时堆场,中价单位在合作土地内只能做临时堆场使用,不得停放危险品运输车,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
11、中价方承担合作期内的管理及安全责任,并需购买相应的财产保险及公众责任险;
12、中价方须于收到中价通知书30个日历天内签订合同,保证金为相当于3个月合作费用须在合同签订后7个日历天内转账至委托方指定账户。
13、中价方在签订合同后,享有一个月的合作准备期,无须缴纳合作管理费,详见附件4合同模板。
14、竞价方应完全了解并同意以上事项,理解管理堆场的风险,风险自负。
15、本次公告如有变更,以届时变更公告为准。
附件:
1、项目区位图及现场照片
2、报名材料
3、报价单
4、合同模板(南水镇巨涛石油公司旁的3154.70平方米地块场地合作管理协议)
珠海市水中泱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2024年1月9日
权利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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